日前,由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正式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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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内,陕西城镇污水处理有了新目标:到2021年底,各市(含县级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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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方面,《实施方案》围绕排水管网摸底排查、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修编完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及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四方面持续发力。具体来看,分批分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报告,理清管网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并建立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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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污水管网建设而言,《实施方案》则强调了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新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实行雨污分流。明确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路由、用地和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加快设施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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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同样是此次的强化重点。启动实施黄河流域、汉丹江流域、重点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补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为此,《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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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9年底,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70%以上;全省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陕北、关中地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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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关中、陕北地区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陕南地区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全省城市污泥资源化处置水平显著提升,陕北、关中地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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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资金投入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研究探索规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同时要求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位,原则上应当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要提升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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